1994年3月23日,欧洲**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本指令对电气和非电气设备均适用,其中包括各种防爆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安全仪器、控制仪器和调节装置等。 ATEX防爆指令核心要求: 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在一定情况下保护家畜的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格外保护工人免遭潜在爆炸性环境适用的设备和体统所产生的危害。 希望进入欧洲并在欧洲销售爆炸性环境用产品的生产商必须证明其产品符合ATEX指令2014/34/EU。 2014/34/EU欧盟指令是94/9/CE指令的修订版,于2016年4月20日强制执行。两者在技术上并无太大的更新,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只是表述方法不同。 应用该指令有三个前提条件: 1. 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 2. 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空气混合物); 3. 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 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有利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炸性环境外部。